
關于分期成立業主委員會加強新建小區管理的建議
一、目前我縣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現狀及問題
近年來,隨著我縣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,城區新建小區大批涌現。但是,許多小區從開始交付使用起的兩三年內,就不斷出現破壞小區環境、隨意改變和占用小區公共設施、車輛管理混亂、拖欠物業費等問題,新建小區邊建邊被破壞,一些高檔小區硬件像歐洲、管理像農村,業主、物業、開發商三方矛盾不斷激發,物業狀告業主的訴訟案件不斷出現。造成以上問題的關鍵因素之一是小區交付使用后,未能及時建立業主委員會,妥善協調處理業主、物業、開發商三方矛盾,以至于業主與物業、開發商矛盾直接對立。
二、原因分析
根據《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》規定,小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物業總建筑面積60%以上的,或者小區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滿兩年,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物業總建筑面積30%以上的,物業主管部門應當指導籌備召開首次業主大會,選舉成立業主委員會。業主大會籌備組由業主推舉的代表和建設單位、居民委員會的代表組成。但是,目前多數樓盤為分期開發、分期交付使用,建設單位為避開業主監督,往往以小區尚未完全建成并交付使用,整體交付使用房屋面積比例不達標為由,拖延籌備召開業主大會。業主委員會沒有成立之前的物業管理是前期委托物業,雖是招標物業,但考慮到與建設單位之間的利益關系,物業的許多工作更多地是遵從建設單位的意見,業主的一些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。業主對建設單位和物業之間的職責混淆不清,許多本該向建設單位主張的訴求得不到解決后,將矛盾轉向物業,矛盾激化。業主內部因缺乏業主委員會的組織、引導和協調,業主訴求不一,各類矛盾混雜,加之業主素質參差不齊,一些本該及時化解的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最后累積發酵,惡性循環。
三、相關意見建議
打造優雅竹城、建設中國最美縣域,小區的和諧穩定是重要的基礎。建議政府出臺文件,明確對新建和分期在建小區,實行分期開發建設、分期交付使用、分期籌建業主委員會,切實做好小區的前期管理。具體建議如下:
1、明確政策規定。對于分期開發建設的小區,把分期成立業主委員會作為硬性要求之一,在建設項目審批或者銷售價格審批等環節予以明確,強化剛性約束。只要首期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首期物業總建筑面積60%以上的,或者首期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滿兩年,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首期物業總建筑面積30%以上的,即可成立首期業主委員會。后續各期以此類推,分期開發交付、分期增補業委會成員。
2、明確責任主體。根據《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》規定,物業主管部門應當指導籌備召開首次業主大會,選舉成立業主委員會,業主大會籌備組由業主推舉的代表和建設單位、居民委員會的代表組成。據此,明確首期首次業主大會由物業主管部門作為責任主體,負責協調業主代表和建設單位、居民委員會實施推進。后期由首屆業主委員會為主體,物業主管部門、建設單位、居民委員會協助指導。
3、強化指導服務。目前一些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矛盾比較突出,關鍵在于一些業主委員會對自身的職責定位不夠清晰,對業委會履行職能的程序和業務不熟悉,過于強調業主維權,忽視了業委會作為業主與物業、開發商之間溝通協調職能,溝通協調、依法維權意識不強,維權方法簡單。對此,物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業主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培訓,尤其是業委會工作基本業務知識、小區公共資產接收管理、財務管理等方面要重點進行指導培訓,讓業委會指導要干什么、怎么干。屬地街道和居民委員會要強化服務意識,及時關注動態、掌握情況,并積極幫助業委會開展協調溝通關注。
安吉最美縣域的建設不僅體現在環境和建筑上,還在于人們的認同感和幸福感,急廣大業主之所急,構建和諧美麗的居民小區,就是在精神層面上建設最美縣域。(朱浚氳、周昌平)